2018-05-31
建房〔2017〕153号 2017-07-18 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厅(建委、房地局)、发展改革委、公安厅(局)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、工商局(市场监督管理部门)、证监局,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、各分行、营业管理部、省会(首府)城市中心支行、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,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财政厅(局)、国家税务局、地方税务局: 当前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住房租赁市场需求旺
沪府办〔2017〕19号各区人民政府,市政府有关委、办、局: 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制订的《关于加强本市经营性用地出让管理的若干规定》已经市政府同意,现转发给你们,请认真按照执行。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3月31日 关于加强本市经营性用地出让管理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(目的和依据) 为充分发挥土地资源市场配置作用,加强经营性用地出让全生命周期管理,提升城市功能和品质,提高土地利用质量和效益,促